根据潜山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《关于全面推行疫情防控“单元长”“联防长”制的指导意见》要求,潜山市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下沉帮助、指导、推动、督促乡镇落实“单元长”“联防长”制度,同时,加强法治宣传和引导,为“两长制”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。
2月26日,潜山市全面推行疫情防控“单元长”“联防长”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、潜山市人民法院院长张俊良,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法治组成员、潜山法院副院长王洁望,潜山法院审委会委员王学德分别带队下沉至黄铺镇、水吼镇、余井镇、塔畈乡等乡镇17个村,详细了解“两长制”建设、应知应会知识培训等情况,仔细询问各村五类人员排查及隔离情况,指导督促明确落实单元长、联防长职责,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,加强日常巡查,严格落实“五个清仓见底”、禁止聚集性活动“九不”规定等要求,督促居民扫码填报健康信息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。通过严格落实督导“两长制”责任,充分发挥单元长、联防长作用,坚持联防联控,为织密疫情防控安全网夯实基础。(审管办)
